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《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》
2023-07-17 11:47:00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》(鲁教组发〔2022〕1号),着力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,优化立德树人学校环境,现制定中小学幼儿园(以下简称学校)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如下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,依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,坚持统筹规划、分层实施、有效衔接、整体推进的原则,突出以德立校、以德立师、以德立生,着力建成“时时、处处、人人”育人的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体系,形成多方参与、联动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,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。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,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,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。加强幼儿园立德树人课程建设,落实中小学分学段、学科课堂教学指南,推进“达标课堂”建设,着力培养学生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,将育人目标落实情况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达标的重要标准。定期开展省级优质课评选,将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作为重要评选标准。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,指导学校开发基于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,设立学生自主选课学习日。将道德品德启蒙教育贯穿幼儿园一日生活和各种游戏中,发挥好思政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,实施思政课改革创新“六大行动”,定期遴选推广示范课例,培养一批课程思政名师。推动建立区域内一体化备课机制,开设思政“同城大课堂”,每年评选思政“金课”、举办1次教学大赛或展示活动。建立其他学科教师会同思政课教师、班主任集体备课制度,定期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专题研讨。制定学生学业述评和学情会商实施办法,将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情况作为其首要内容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与建设,2023年学校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,加强生命教育、挫折教育,建立完善校园欺凌防治机制。从小学开始,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,以县(市、区)或者学校为单位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,强化心理咨询辅导,做好心理疾病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。统筹采取岗位招聘、转岗培训、柔性引才等方式,用3年左右的时间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。建立新招考教职工心理测试制度。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心理健康发展服务网络建设,定期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培训。聚焦重大活动、重大事件、重大节庆等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符合学生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,高中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,义务教育学校建立校内志愿服务岗,引导学生形成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。加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》宣传教育,加强学校党、团、队一体化建设,突出学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。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,如实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、研学旅行、志愿服务等情况,积极创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时间和空间。主动对接社会优质资源单位,每年认定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,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校外实践教育。加强校园绿化、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,以优美环境陶冶高尚情操。2025年实现中小学“绿色学校”全覆盖。指导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、晨(午)等时段,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、师生共选共勉中华经典座右铭等活动,建设书香校园。每2年创建一批省级文明校园,以此为牵引,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地,建设积极向上、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。开展学校校训、校风、教风、学风审查,每年征集展评一批优秀案例。修订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,规范教室国旗、警句等摆放设置。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红色文化、海洋文化传承弘扬(教育)工程,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校。推广全员育人导师制,指导学校全面建立全员育人责任清单,将联系帮包学生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专任教师。重视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配备,坚持以德为先,注重选用有教育情怀的干部,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评议考核的第一指标。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,提升班主任育人能力。建立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制度,将育人工作纳入考核评价,引导管理服务人员落实以德示范、以德育人责任。制定出台《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指南》《山东省中小学(幼儿园)家长学校建设标准》,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政策措施,规范提升家委会工作,充分发挥其参与者、同盟军作用。建好用好家长学校,定期评选一批优秀家长学校和优秀课例,培养立德树人家庭指导员。完善教师全员家访制度,实现中小学家访全覆盖。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,推进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,充分利用融媒体办好“全环境立德树人周刊”“智慧家长”评选等节目、活动,常态化宣传我省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开展情况,宣传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。建立家庭教育教科研体系,推动师范院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。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,建立完善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。结合幼儿园分类认定、义务教育质量评估、特色高中建设和普通高中星级创建,建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有效机制。完善教职员工以德育人考核评价体系,提高师德师风、以德育人成效在职称评聘、荣誉评选和教育评价中的比重,加大“最美教师”选树宣传力度。定期开展“新时代好少年”“美德少年”等选树活动,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。建立完善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、课业负担监测制度,发挥监测结果的诊断反馈作用。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,推动将全环境立德树人写入学校章程。优化完善学生管理规定,突出对学生品行的激励奖惩作用。引导学校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,建立接诉即办机制,及时掌握和解决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。建立健全学校规范办学监督管理机制,坚决纠正功利、短视教育行为。推动修订《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》,完善学校办学基本规范,出台《新时代中小学(幼儿园)日常品德和文明礼仪规范》,进一步健全全环境立德树人政策法规体系。(一)动员部署。制定印发学校领域工作方案,广泛开展宣传解读,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实现各市、县(市、区)和学校工作方案全覆盖。(2023年6月前完成)(二)试点先行。选取1个试点县以及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各1所制定实施方案样板,向全省推广。总结开展全环境育人实验区、规范校工作情况,到2025年,每两年遴选20个全环境育人实验区,每年选树100所规范学校,采取“揭榜制”的方式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改革创新。(2023年10月前完成,并持续推进)(三)进展调度。建立“定期调度、年度总结”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调度机制,每月进行调度,每季度通报进展,每年年底开展总结交流,定期推广典型案例。(2023年12月前完成,并持续推进)(四)巩固提升。开展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成效评估,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,发挥评估和检查结果的诊断反馈作用,巩固改革成果,查摆问题短板,强化工作举措。召开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推进会议,推动全环境立德树人常态化、制度化、长效化。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表扬。(2024年12月前完成,并持续推进)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要充分认识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切实举措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将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视各级党委、政府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,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校长治校能力的重要指标,纳入对各市、县政府的履职评价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。(二)增强部门合力。各部门要健全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支持和保障,在项目安排、资金分配、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。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资金支持力度,保障科学研究、教学提升、家校互动、社会实践等领域工作需要。教育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教师配备,配足配优心理健康教育、劳动教育、美育师资。(三)强化科学研究。加强对全环境立德树人的研究阐释,支持相关学科、人才和实验室建设,建立教研与实践一体、理论指导实践、实践反哺理论的科学研究体系。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全环境立德树人规律特点,创新实践路径,总结形成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,定期组织交流研讨。(四)大力宣传推广。各地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手段,加大对全环境立德树人品牌项目、优秀案例、特色活动等的宣传推广力度。支持鼓励相关教师参与全环境立德树人宣讲,常态化开展宽领域、多层级、广覆盖的宣讲活动。学校要充分利用校报、校刊、广播、电视台、校园网等,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、熏陶感染,营造全环境立德树人浓厚氛围。